
那天席间遇到他,那个曾经给我很大帮助的人。当时,我是一个对行政工作一无所知的老师,他是公安局的政委,我为了父亲的案子到处奔走,好不容易翻了案子,但是人家就是不抓人。
我去询问,负责的警察说:“最近吧。”
我问:“最近是多长时间?一天?两天?还是一周、两周?一年、两年?你给我个确切的答复。”
那警察爱搭不理:“那得请示领导。”
我问他:“麻烦你去请示,我在这等你。我大老远的来一次不容易,上着班还得请假。”
他反问:“我说请示就能请示?领导能天天在那等我?”
我问:“他是不能等你,那他得等工作吧?”
他不再理我,把手里的卷宗摔得啪啪响。气愤至极的我,立刻就去了公安局,我不知道谁是主管的领导,就只管寻摸,终于摸到了领导的办公室,正好遇到了时任政委的他。他当着我的面给下属打电话:“案卷回来了,你们为什么不落实,不抓人?要是走漏风声,人跑了,算谁的?”尽管后来那人办了取保候审,但是,毕竟他也会被法律惊魂,不至于逍遥法外。
后来有两个负责警察不但调查不力,还在办公室里大声训斥我,我跟他们吵了一架之后,又告到他那里,他还是当着我的面,批评了他们,又指示他们依法调查。
于是我心里对他存了一份感激,更存了一份敬意,打了三年官司的我,深深体会到公道来得不易,而他,就那么一会儿功夫,就种了一份公平正义的力量在我心中。
事情过去好多年了,他早就是公安局的局长了。也许是社会地位和许多未名因素的限制,之后我没再找过他,甚至没有去向他表达一声感谢。他进门的时候,我一眼就认出了他,认出他曾给我的慈祥,认出他依然正义的容颜。他不认识我,看着我向他打招呼,眼中有一丝的疑惑,点头示意一下就忙着跟相识的人打招呼了。我没再说什么,静静地坐在边上等。
开席的热闹过后,我端起了酒杯,对他说:“徐局,也许您不记得我了,当初您帮过我大忙。今天我表示一下我的感谢和敬意。”他的酒比我多,但一样没有迟疑地干了,之后依然没有想起我是谁。旁边的人说:“你做的好事太多了,应该拿本子记一下,不然自己都不记得了。”我想,他可以忘掉,可以忘掉自己那么多次正义的言行,可以忘了自己曾经伸给弱者的帮助,此生此世,他给我的帮助,我却不能不记得。
下面是2003年我写的《往日难忘》。一直没有投过稿,只是写在了我的心中、我的生活里。
说起来,他是威严的执法者,更是我们一家的的恩人,但由于泪水很多,时间很短,他的面容我都已不大记得。想来想去,大概只记得那一脸的正气与慈祥。有关他的事情也知之甚少,只记得当时他是那个单位的政委,离现在已经好久了,有无变迁,也不得而知。不知道,他还记不记得,曾有一个素未谋面的人,冒失的敲开他的门,涕泪长流、语无伦次地向他哭诉;不知道,他还记不记得,曾有一家人,因了他的正义与公道,终于能安然于心、安然于世地过日子。我想,也许,象我们家这样的人,我们家这样的事,在他的工作经历中,一定是浩如烟海,印象早已冲淡湮灭了,他大概不记得了吧。
可是,我不会忘,我会永远记得他。
就是现在,写到这里,想到这里,我的泪水也依然打湿了纸页,打湿了心扉,为父亲、为我,更为他给我的感动。
现在想想,也许,我有忘恩之嫌,因为我从没有去看过他,说上哪怕只是一句感激的话,我不是觉得大恩不言谢,而是觉得,没有任何一种方式,能够表达出我的谢意。是的,究竟要如何做,才能表达出心中的谢意呢?没有,没有任何一种方式能够表达出来。更何况,他也未必就需要、未必就在乎我的谢意。我能做的,也只是在心里默默地为他祝福。
“往日难忘,那段不寻常的时光”,是的,我无法忘记那段时光,无法忘记那份公道与感动。永远。
: 情感

